河北加快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推进会预备通知
发表日期:2016-01-09 02:42AM 阅览次数:
冀种发〔2015〕3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种子管理(工作、检验)站、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大)队(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中心),有关种子企业:
为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全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拟于2016年1月中旬在石家庄召开“加快全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推进会议”。现就做好会议准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解读新修订的《种子法》,传达学习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
(二)总结交流“十二五”和2015年河北种业发展工作,研究种业“十三五”目标任务,安排部署2016年推进种业发展工作。
二、时间和地点
会议拟于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后(2016年1月中旬)在石家庄召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1.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农业(农牧)局分管种业工作的负责同志;
2.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种子管理站(检验站、工作站)、农业综合执法支(大)队(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3. 我省“育繁推一体化”和省级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企业代表(法定代表人);
4. 我省种子教学、科研单位代表。
四、会议准备
(一)种业工作总结。各市种子管理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围绕会议内容,做好“十二五”和2015年种业管理工作总结,研究谋划“十三五”和2016年推进种业发展工作,并分别形成文字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会议交流发言。会议期间将安排种子企业代表进行交流发言,每单位不超过10分钟,请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发言重点做好材料准备,会议交流发言顺序和重点内容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各市种子管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会议发言交流企业请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种业工作总结和会议交流发言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种子管理总站。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综合财务科
联 系 人:陈昊青 杨 琦
固定电话:0311-85063529,传真电话:0311-85054295
电子邮箱:heseed@126.com
附件:1. 种业工作总结材料内容要求
2. 会议交流发言顺序及重点内容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5年12月30日 (河北种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