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2015年11月4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新的《种子法》,促进全县种业发展,1月6日,勐海县种子管理站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行了系统学习。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围绕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对新法10章94条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特别对新增加的内容和修改幅度较大的法律条款进行了比较、剖析,并结合日常种子执法工作进行了举例说明,参会职工也进行了积极讨论。
通过学习,全站职工对新的《种子法》有了初步的了解,为下一步开展种子管理及执法工作有了更全更新的法律依据。(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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