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强农资监管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广东省政府新闻办2015年12月28日在广州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15】327号)(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意见》的背景意义以及主要内容和亮点。

据广东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蔡树淦介绍,该《意见》是省级政府层面出台的首个全面、系统、全链条的关于农资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对农资监管的一些重点环节和重要问题都有了明确的规范,在管理制度方面有许多创新。《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广东农资监管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据悉,该《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农资“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追责和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不遵守规定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要承担相应的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意见》还提出实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同时实行“域外仅适”农药禁售制度。《意见》首次明确规定,不得销售本省无适用作物的农药。比如在广东不得销售仅适用于棉花、苹果等作物的农药。

此外,《意见》还首次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销售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和电子台账记录制度并联网。

蔡树淦表示:“广东是农业生产大省和消费大省,农业农村经济的主要指标和多项重要农产品产量排在全国前列。同时广东也是农资生产和消费大省,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投入品,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使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人体健康密切相关。农资产品的安全,是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

来自广东省农业厅的数据显示:广东共有农资生产企业1800多家,农资经营门店52000多家,农资年使用量约4000万吨。

2015年以来,广东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0.65万人次、检查生产单位6.26万家次、抽检农资2700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35宗(其中结案823宗、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17宗)。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保障了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省未发生重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据农业部例行监测结果,2015年广东种植业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6.5%,畜禽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9.3%。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多年没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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