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事企脱钩”标准 推进种业科研改革
发表日期:2015-12-31 02:50AM 阅览次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2015年底前必须实现与其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为此,农业部于今年5月发布《通知》,加快推进种业“事企脱钩”。“脱钩”期限将至,据了解截至10月底,全国纳入脱钩范围的种子企业中半数已完成脱钩,山西、安徽、广西、四川、贵州、宁夏、江西、云南、陕西等9省区已全部完成脱钩工作,全国纳入脱钩范围的156家种子企业中,76家已完成与其科研单位脱钩。部分科研单位已停止所办企业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底前将予以注销;其余未脱钩种子企业已制定脱钩方案,正按有关程序报批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