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可到种子企业兼职

新闻事件:1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事业单位骨干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指导意见》,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提出并经单位同意,可以到种子企业兼职。
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在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期间,与所在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可按规定参与科研成果权益分配。种子企业可以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激励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提高其医疗、养老等保障水平。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可以在所服务的种子企业领取报酬。
种业科研人员正进一步向企业聚集,据了解,中国水稻研究所派遣童汉华等专家到浙江勿忘农种业开展水稻育种研究;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玉米课题组科研人员整建制到垦丰种业兼职;中国农大玉米改良中心选派教授到辽宁东亚兼职。 (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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