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纪要》
发表日期:2015-12-23 02:42AM 阅览次数: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云种(站)字〔2015〕60号)
各州、市种子管理站:
现将《2015年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学习,切实增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制定有力措施,对侵犯品种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进行持续有效打击,推动我省种子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
附件:2015年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纪要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
2015年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纪要
为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涉种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品种创新积极性,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2015年11月19日在昆明召开了全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现将本次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自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农业、公安、工商部门强化联打联动,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种子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会议指出,当前仍然存在制约我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种业监管体系建设滞后。省、州(市)、县(区)管理工作中,头重脚轻,中间散,省级重政策,重品管,县级管市场,州(市)两头抓,履行服务指导,监督检查职责还有差距,州(市)县(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执法人员缺乏、队伍不稳,人员抽调频繁。在职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知识老化,工作主观能动性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二是执法经费不足,执法条件差、装备手段落后,执法力度不够。种子管理执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规定在县区几乎没有得到落实,影响种子市场管理、种子质量抽检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种子执法交通工具、取证照相摄像设备滞后和缺乏,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缺乏,在案件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种子经营行为、散种子查扣等工作中调查取证难,证据链锁定难,严重影响执法工作效率。执法权威缺乏,安全保障措施不力,执法人员无统一着装,执法过程中威慑作用不强,遇到被执行当事人不配合时,执行困难,甚至遭遇人身恐吓、威胁等,风险大。三是种子抢套购、套牌问题突出,基地散种流失严重。制种基地管理不到位,部分突出的品种流失量达30%以上。套牌种子检测判定难,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合法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鉴定,不能及时查处违规进入市场的种子,造成监管部门难作为。对抢购、套购行为取证难,取证成本高,缺乏有效的手段。四是销售散装种子问题突出,特别在偏远山区县区现象尤为严重。由于散装种子销售具有隐蔽性和零散性的特点,加之农户贪图便宜,所以查处比较困难。五是销售种子可追溯性差。种子市场点多面广,销售网点分散,销售人员素质不高,部分经销商填写的经营档案不规范,内容不全,不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去向不明。走村串户销售现象严重,未备案经营、超范围经营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的生产安全隐患。六是非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种子市场混乱。管理部门普遍存在重主要农作物,轻非主要农作物,重“两杂”,轻常规种的现象,当前以蔬菜为主的特色农作物种子监管不到位,市场秩序混乱,纠纷案件逐渐增多。
会议要求,以宣传贯彻新《种子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推动我省种子市场秩序尽快实现根本性好转。当前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交流借鉴,提高种子市场监管水平。各州(市)、县种子管理站要认真学习思考各地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必要时还应组织到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实地考察学习,提高种子市场监管水平和能力。省种子管理站要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加强种子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二)加大抽检力度,防止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今年在主要的制种区大理前期遭遇严重旱情,制种苗期出现大量旱死重新补种的情况,造成制种田生长不整齐,父母本花期出现异常,弱小苗增多,增加了及时去雄、去杂的难度,存在种子纯度不合格隐患。进入生长中后期的8、9月份,全省主要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均遭遇连续阴雨天气,无法及时收获,果穗霉烂现象比较严重,影响种子发芽率。为此,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加大种子质量抽检力度,防止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确保生产用种质量安全。
(三)制定《制种基地管理办法》,规范制种行为。为加强制种基地管理,争取尽快制定出台《云南省制种基地管理办法》,为打击品种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提供制度支撑。同时,要加强种子生产备案、基地巡查工作,严格查处参与套购抢购种子企业。支持和鼓励制种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建立自己的种子生产基地,引导制种基地农户通过土地出租、土地入股等措施将土地流转到一起形成的农业公司或专业合作社,提高制种的规模化、机械化和集约化水平,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套购现象的发生。
(四)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散种子”。改收籽粒为直接到田间收玉米果穗,防止制种流失。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农民进行种子法规宣传,让农民认识到散装种子潜在的危害。做好种子经营户培训,提高经营户守法自律意识,不收购、不储存、不销售散装种子,并主动向购种者开具销售凭证。监管下沉,加大基层村级种子市场的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大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管理,保障特色农业用种安全。加强蔬菜、小杂粮等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管理,探索蚕桑、水果、食用菌、人工种植的中药材等特色作物种子(种苗)的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完善特色产业的种业管理体系,以保障我省特色农业用种安全。 (云南省种子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