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法制建设和市场监管取得新成效

新修订的《种子法》已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体现了市场化改革、简政放权、规范管理、严格监管、保护创新的新要求,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通过持续开展种子打假护权、基地专项整治、区域性打假等行动,督办重点案件查处和结果公开,推行DNA身份标识、可追溯管理,遏制了侵权造假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市场秩序继续好转,种子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9%,种业电商营销模式快速发展。

“十三五”期间,现代种业发展将紧紧围绕服务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国家粮食安全总要求,坚持以品种为主线,在深化改革中加快激发种业创新活力,增强企业育种创新能力;在品种创新中挖掘“绿色”发展潜力,加快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在统筹布局中协同推进优势基地体系化建设,保障供种安全;在开放发展中鼓励企业“走出去”,培育竞争新优势,提高种业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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