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做好2016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的通知

赣种字〔2015〕49号
关于做好2016年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种子管理局:
按照《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的通知》(农技种函〔2015〕37号),为做好2016年全省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及时掌握最新的种业基础信息统计数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种子企业与种子管理机构(部门)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所有持有效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县级以上(含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均需填写全国种业基础信息统计报表。
二、统计内容
(一)种子企业统计内容。包括种子经营企业的性质结构、人员组成、科研投入、资产规模、种子生产经营状况等。具体内容见附件1(表Ⅰ-1~9,表Ⅱ-1~4)。
(二)种子管理体系统计内容。包括种子管理机构的单位性质、人员构成、种子检验、品种展示、市场监管、种子生产与使用、经费收支、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表Ⅲ-1~12)。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填写报表
部级和省级颁证企业填写报表Ⅰ-1~9,地级和县级颁证企业填写报表Ⅱ-1~4,种子管理机构填写报表Ⅲ-1~5、8~12。
请各单位登录“全国种业管理与经济运行信息调度系统”(http://1.202.195.251:88/ZYJJYX/Login.aspx)填报信息。登录名和密码与2014年种业基础信息统计工作所用相同。登录后,页面内容显示不完整或系统某些功能不可用,请查看“系统帮助”并进行相应设置;报表中指标含义请查看“填报说明”。
(二)编写“报表说明”
“报表说明”主要对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企业基本情况进行简要阐述,包括辖区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企业的类别、数量、性质及年度变化情况、统计上报情况及未报原因,以及2015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完成时限
请各地及时完成辖区2015年度种子企业和种子管理体系情况报表的填报、数据审核及报表说明的编制工作,2016年1月25日前通过报表软件系统提交种子管理体系情况报表,2016年3月25日前通过报表软件系统提交种子企业情况报表。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如实填报相关数据,按时提交报表,并强化数据审核责任,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保证及时完成调查统计任务。
联系人:汪燕 电话:0791-86261153。
2015年12月17日 (江西种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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