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修订《种子法》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启动
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案,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让我市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及管理者及时、全面地学习新修订的种子法,了解种子法修订的相关工作,北京市种子管理站及时制订了全市种子系统宣传、学习新修订的种子法的工作计划。第一,明确新修订的种子法的宣传、培训责任科室和站内主要负责人;第二,由责任科室制定了详细的学习、培训计划,把宣传、培训工作落实到具体时间;第三,在第一时间组织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学习手册,作为全市种子系统学习材料,其内容包括新修订的种子法全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种子法修订工作的新闻发布会材料;四,开展本市种子系统种子法培训活动。
市种子管理站法规宣教科将针对不同对象,设置不同专题,在全系统、全行业,乃至全市范围内开展相关宣传培训活动,使新修订的种子法能够更快的为大家所熟知。一方面,要全面开展种子管理系统的培训,从市种子管理站到各区县种子管理单位有序进行,使全市种子管理人员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面、准确地掌握新修订的种子法的相关规定,为种子管理和执法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种子企业的培训,使全市种子企业能够尽快熟知和理解新修订的种子法的相关规定,自觉知法懂法,守法生产和经营;与此同时,要在全市范围大力开展新修订的种子法的宣传工作,使其尽快为全社会所知晓,特别是让种子使用者能够了解相关内容,懂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目前,市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已经着手新修订的种子法的学习;本月中旬,对全市种子管理人员的培训即将开展;各区县种子管理单位对企业的培训也将在下月进行。一轮围绕新修订的种子法的轰轰烈烈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已经按部就班地启动。
(责任王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