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苍溪县学习新《种子法》强化行为管控
发表日期:2015-12-11 02:50AM 阅览次数:
培训会上,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赵鹰同志就2015年11月4日全国人大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向大家作了通报,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同与会者一道解读原文,并针对实际,重点讲述了执法监管制度和法律责任,类比分析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的差异性。随后,县种子管理站负责人周兵按新、旧《种子法》对比讲述形式,阐述了改法背景、思路和原则等,重点分析了新增、删减及修改部分,特别讲明了关键不同点及特别注意的事项,强调了法律责任部分,为种子管理者及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做到法不授权不能为、法无禁止才可为。
通过培训和研讨交流,为大家准确把握法律条款,深刻领会法律精神起到很好的帮助、引导和行为管控作用。会议要求,参训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好新《种子法》,农业行政执法和种子管理部门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做好监管和服务,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共同推进全县种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四川种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