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垦改革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

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新时期农垦改革与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农业部党组成员杨绍品介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大的亮点就是实现了理论上、改革上、政策上的三个突破,为今后农垦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农垦改革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按照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的要求,把农垦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集团。

杨绍品说,集团化改革是垦区改革的主导方向。要推动垦区创新体制机制,逐步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通过垦区集团改革加强优势资源的聚集和整合,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有控制力的现代企业集团。据了解,农垦已在若干重点产业领域形成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的发展格局,有3家垦区集团营业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

农场企业化改革方面,今后对国有农场区域内的属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事业,要由地方政府切实地履行责任,可以由政府直接设立机构提供服务,也可以由政府采取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的方式,授予农场相应的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但是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不能出现农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落空的问题。

杨绍品表示,农垦经过60多年的开发建设,已经形成了庞大的国有资产。企业资产超过1万亿元,还不包括土地等资源型的资产。根据《意见》,要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核心是理顺政资关系、明晰权属关系,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

杨绍品表示,土地是农垦重要的资源型资产,全国农垦占国土面积37.1万平方公里,其中有9316万亩耕地,2.3亿亩草地,5955万亩林地。

《意见》对农垦土地管理作了详细规定,填补了农垦土地管理使用制度的空白。第一,严格农垦国有土地管理制度。严禁擅自收回农垦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严格执行土地的用途管制制度,严肃查处擅自改变农垦土地用途和非法侵占农垦土地的行为。第二,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的确权和登记。目前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率仅仅达到66.4%,发证率仅达到49.5%,《意见》强调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国有土地确权和发证任务。第三,赋予农垦更加充分地土地使用权的权能。现行法律法规对划拨给国有农场使用的农用地、职工住宅用地、建设用地的权能都没有明确界定。这次《意见》参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有关政策规定,赋予了国有农场更加充分的土地使用权权能。第四,稳步推进农垦土地的资产化和资本化。《意见》明确规定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等农垦企业,使用的原来的生产性、经营性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批准可以采取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的方式处置。同时,这次文件中也提出,要有序开展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担保试点。

责任闫家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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