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十二五”期间现代种业迈出新步伐

记者获悉,“十二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现代种业发展,连续三年1号文件都重点强调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出台了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免征所得税等政策,设立了种业发展基金,进一步推进了现代种业的发展,为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我省通过设立种业发展基金、实行事企脱钩、建立科研人员流动培养引进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种业、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我省种业做大做强。

截至2014年末,我省种子企业结构优化、实力不断增强。省级注册种子企业97家,比“十一五”末期减少13家,但注册3000万元以上种子企业达到77家,比“十一五”末期增加33家;注册1亿元以上、农业部发证的企业4家,比“十一五”末期增加2家;进入全国种业骨干企业50强的有2家。

同时,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14年末,我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能力已达4.3万份,全省有15家具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在海南建立育种基地,加快了良种选育步伐。

“十二五”期间,我省制定了新的《吉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办法》和《品种试验审定标准》等,实行严格的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审定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试验网络建设,不断完善试验审定办法,有效提高了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十二五”期间,我省共审定玉米、水稻、大豆品种421个,登记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61个,三大作物优质品率达到100%,良种覆盖率达到100%,良种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达到43%。同时,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品种退出制度,截至“十二五”末,全省共退出主要农作物品种780个,占审定品种总数的52.7%,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开辟了品种审定试验“绿色通道”。

“十二五”时期,我省已建立覆盖全省的种子管理机构62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9个,县级52个,共配备持证种子执法人员682人。建成了1个省(部)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4个市(州)级分中心、12个县级种子质量检验站,初步形成“上下相通、左右相连”的全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网络。

加大种子市场查处力度,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十二五”期间,我省通过连续开展“种子执法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打击区域性种子制假售假专项治理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未审先推、伪劣假冒、无证生产经营、品种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种子市场1万多个次,检查种子企业、种子经营业户近7万个次,查处案件1600多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起。

(责任王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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