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标识依然“羞答答”

新《食品安全法》自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已两月有余,其中就有一条规定专门讲到了转基因食品,即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而未按规定标示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这项规定在杭州桐庐执行情况如何?笔者进行了走访。
“非转基因”成销售噱头对于转基因食品,大家最熟悉的莫过于转基因大豆。因此,笔者走进超市、商店,将大豆油作为调查的重点。
在大型超市的食用油货架上,摆放着各类食用油,有大豆油、葵花籽油、花生油、玉米油等。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在每一种食用油的包装上,大大小小都会找到“非转基因”四个字。有一些食用油,在列数油品的优点时,就将“非转基因”放在第一位、单独列出、显著标识。
那么,有没有“转基因”的标识呢?经过一番苦找,笔者才在一桶菜籽油密密麻麻的配料栏里发现了一行字:“加工原料为转基因菜籽”。
“顺应市场需求,超市里基本上的食用油都是非转基因的。”一位超市工作人员说道。“因为现在的顾客还不太能接受转基因食品,还是非转基因的卖得好一些。”随后,在几个社区的小超市里,笔者也发现同样的状况,“非转基因”标识被作为售卖的噱头,“转基因”标识则与消费者玩起了“躲猫猫”。
而在其他商品上,也很难找到转基因标识,即使是众所周知的转基因食品———紫薯、黏玉米等,因其往往没有外包装,也未见标识。而一些零食的外包装上,更难寻找到转基因标识。
明确标识有必要关于新《食品安全法》关于转基因食品需明确标示的规定,市民有不同的声音,但是大部分还是认为应该有明确标识。
“因为转基因食品目前在科学界还没有定论,所以,我觉得还是标识清楚比较好。至少也能让我们知道自己买的是怎样的商品。”来超市购物的钟女士说,“现在大家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因此,饮食上的安全还是比较注重的。商家在包装上明确标识,也可以让大家明明白白消费。”王奶奶也来超市买菜籽油:“我们都是传统的食品从小吃到大,也喜欢绿色原生态的。在买食品时,我还是会选择非转基因的。”而同样是在超市购物的李先生则说:“我们身边其实有很多食品就是转基因的,像是薯片也许就用的转基因土豆。我们也吃了蛮久的,并没感觉有不安全。因此,我不太关心是不是转基因,只要自己喜欢吃就会买。”未显著标示将被重罚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据了解,截止11月份,桐庐尚未发现违反转基因食品标示相关规定的案例。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转基因”标识源头是在生产企业,桐庐食品生产企业总共80家,以蜂产品、豆制品、肉制品等品种为主,暂时还没有企业使用转基因原料生产食品。“尽管这样,我们也经常在培训课程上,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提醒,并说明标示的要求和方法。”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转基因食品标识还是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来执行。如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转基因食品应当显著标示,其中如何显著标识还没有更优化、更明确的规定。如果出台与新《食品安全法》相配套具体规范文件,市民购买的是否为转基因食品将更加明白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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