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港澳签署 CEPA 服务贸易协议
发表日期:2015-12-02 12:06AM 阅览次数:
据商务部,经国务院批准,27日,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签署《内地与香港CEPA服务贸易协议》,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梁维特在澳门签署《内地与澳门CEPA服务贸易协议》。两个《协议》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两个《协议》是首个内地全境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方式全面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自由贸易协议,标志着内地全境与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两个《协议》总结了《内地与香港CEPA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以及《内地与澳门CEPA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的先行先试,在内地全境进一步扩大对香港服务业的开放。其开放力度大、水平高。
内地对港澳开放服务部门将达到153个,涉及世界贸易组织160个服务部门的95.6%,其中62个部门实现国民待遇。使用负面清单的领域,限制性措施仅120项。
两个《协议》明确在内地全境给予香港和澳门最惠待遇,即今后内地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只要有优于CEPA的措施均将适用于香港和澳门。
责任闫家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