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DA重申:拒绝转基因强制标识
基因农业网(刘杰)编译:近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拒绝对生物技术食品进行标识的要求,同时还再次重申了该部门的长期政策,那就是要求对这些与传统食品没有任何差别的食品进行标识无任何法律依据。
FDA的这一决定是在否定“食品安全中心”(the Center for Food Safety)和“标识联盟的真相”(the Truth in Labeling Coalition)这两个组织的请愿书时做出的,前者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阻止或限制农业生物技术的商业化。
FDA采取行动的同时,立法者也在法律上否定了那些标识转基因食品的要求,同时也否定了通过手机或者因特网查找商品的代码来标识是否是转基因的要求。监管者表态说他们希望这个法律写入2016年的财政综合性经费法案中。
“要求标识转基因的请愿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来自转基因植株的食品与来自传统的非转基因食品在任何有意义的方面或者共有特性方面是不同的;也并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些来自转基因植株的食品与传统育种技术获得的食品有更大的安全隐患。”——FDA在回复“食品安全中心”的长达35页的回复材料中如是解释到。
FDA同时还另外单独否定了对本周已批准商业化的转基因三文鱼的标识要求。
“FDA的声明表明两党已就支持一贯的基于科学的食品标识达成妥协并已有明晰的选择,同时也表明没有可能让联邦政府强制标识转基因食品。”“食品安全联合会”(the Coaliton for Safe Affordable Food)的发言人Claire Parker如此说到。
美国食品杂货制造商协会的CEO兼主席Pamela Bailey说到:“FDA基于正当理由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她还说:“我们期待与国会就食品标识继续合作,推出一个统一的全国标准以阻止各个州混乱且极耗成本的食品标识”。
第一个强制标识转基因的法律是在蒙佛特州通过的,并将于明年7月份开始生效,这也增加了国会通过这一法律的紧迫性。
北达科他州的共和党人Sen. John Hoeven说,他们即将就食品标识法律达成一致意见。他一直与民主党的领袖密歇根的Debbie Stabenow在农业委员会中就食品标识这一问题进行磋商。Stabenow此前称农业部一直在帮助推进电子标识计划,但是Stabenow的同事周四却发表声明说目前还未达成一致意见。
这一声明说到:“Stabenow一直深信参议院通过的解决方案一定会确立一个全国性的系统,这一系统可以保证消费者可以获得它们想要的关于食品的所有信息,同时也可以解决五十多个州混乱的标识状况。参议员Stabenow愿意在此问题上扮演领导者的角色,但前提是两党能够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相关利益者愿意参与到这一有重大意义的事情上来。”
在本周四,FDA发布了转基因三文鱼自愿标识的指导草案以及转基因植物的产品(如玉米、大豆或食用糖)的自愿标识最终指导方案。这些文件同时还包含了针对非转基因食品如何标识的建议。
举例来说,非转基因食品可以标识上“非生物改造的(Not bioengineered)”、“并未利用现代生物技术进行转基因(Not genetically modified through the use of modern biotechnology)”、“不含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生产的任何成分(We do not use ingredients that were produced using modern biotechnology)”和“这种食用油并非是以转基因大豆为原料获得的(This oil is made from soybeans that were not genetically engineered)”,以上这些标识都是合法可行的。
食品加工协会(GMA)的发言人Brian Kennedy认为这一指导方案可以为各个食品公司在决定如何标识产品时提供一个更一致的框架。
“食品安全中心”的请愿书声称生物技术的应用会导致“原料”的不同,因而必须强制标识。该请愿书说到:“如果它会导致食品在分子或遗传层面上的不同,那么它在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定时将至关重要。”
这一组织的高级法律顾问George Kimbrell说到他们正在仔细审视是否还有其他的法律途径,他还称:“FDA有责任要求规定转基因标识,任何与此决定相违背的行为在法律上来说都是错误的,是与政府、公众意志相违背的。”
原文链接:http://www.agri-pulse.com/FDA-refuses-to-require-GMO-labeling-11192015.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