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产业化规模日趋放大
生物质发电是解决我国电力缺口和秸秆焚烧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最具有开发利用潜力的清洁可再生能源,被列入“十二五”规划国家重点支持产业,据有关专家推算,到2015年我国将增加500至700个生物质能发电厂。笔者所在机构对相关企业实地调研,根据企业的现有生产流程和经营状况,对如何把握生物质发电行业的优势与风险,提高银行授信支持的科学性,提出几点浅见。
任何项目成功的关键要素都是技术、资本、市场三方面的有效沟通。银行业务的本质是管理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技术角度分析,在新能源中,以生物质直燃发电的技术门槛最低,也是目前生物质替代煤炭最成熟的方式,已经基本实现了产业化规模,技术在不断的进步。可以说,生物质发电技术在我国已经相对成熟,二代电厂与国外的发电效率已经相差无几。
从投资的角度分析,投资同等规模的生物质电厂大约是火电成本的两倍,随着企业数量和投资规模的扩大,装机在30兆瓦的二代生物质发电厂在安徽省已有多家企业实现商业运营,单位投资比一代电厂有一定幅度的降低。据测算如果我国生物质能利用量达到5亿吨标准煤,就可解决我国能源消费量的20%以上。
从市场的角度分析,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秸秆产量大、分布广、种类多,原材料的供应一般是不成问题的。同时企业所有上网电量全部由国家电网收购,上网销售有保障。
从企业发展潜力看,生物质能源被称为“第四大能源”,有助于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碳排放量,减少空气污染,也有利于实现能源多元化,减少我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的依赖。目前我国生物质电厂除了发电以外,50%-60%的热能都损失了,如果在发电过程中实现热电联产等运行方式,转换效率可以达到80%以上,效益会更好,前景也更加广阔。
在加大对行业研究的基础上,银行经营必须要高瞻远瞩,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的立足点和着眼点,追求商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佳平衡。
适当加大对行业内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银行授信政策要结合区情,实行差异化制定授信政策,生物质原料不同于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资源的免费性,生物质能需要在一定的半径内收集原料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信贷支持重点必须严格电厂选址在粮食的主要地区,技术成熟的优势企业。
秸秆发电厂的燃料收集半径对其经济性有较大影响,专家计算,燃料收集半径由30km增加到50km时,秸秆发电厂的盈利能力降低20%~30%.基于以上分析,银行应支持秸秆发电厂燃料收集半径以不大于50km为宜;对于单季农作物产区,秸秆发电厂的装机规模不宜大于3万千瓦。
对进入行业时间较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投资运营生物质发电项目丰富经验的企业,且生物发电项目列入国家能源局批准的省级生物质发电规划,银行可支持通过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提高产能利用效率或降低生产成本的中期贷款,可探索做比第一代电厂技术更加先进,运行效率更高,经济效益更好,燃料利用率也更高的第二代电厂的中长期贷款,支持企业实现热电联产、醇电联产、醇化联产等。
在中间业务方面,应该学习和研究国外银行相对成熟的经验,与中国实际和企业需求结合起来,一是积极创新与环保及碳排放权挂钩的多种碳金融理财产品,在碳交易市场上,银行可以凭借自身广泛的客户基础和信息优势,为碳交易各方牵线搭桥,提供代理服务,从而获得代理收入。
二是大力拓展咨询服务、探索碳交易实施过程中的金融衍生工具,比如期权期货、基金托管等与低碳项目有关的中介服务和中间业务。
三是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信托、风投、中期票据等多种金融工具筹资,参与节能减排相关的产业基金和投资基金的托管业务,引导社会游资热钱回归实体经济。
最后,完善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相关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再造,加快探索抵押品的创新,如对专利技术、CDM碳权抵押贷款等。
(责任lishu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