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

2015年11月份,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2〕15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样品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4〕30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开展审定及芽率不合格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品种管理科人员分工协作,全力配合完成征集工作。审定样品征集范围是2015年通过我区审定(不含认定)、全区有关单位通过国家审定的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油菜品种及发芽率不合格品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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