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勋:要抓紧申报品种保护

11月4日新《种子法》发布以来,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的电话就响个不停,针对植物新品种受理审查测试和法律问题的咨询此起彼伏。新《种子法》将国务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关键性制度和核心内容通过种子法专章规定,并在罚则和附则明确规定,提升了新品种保护的法律位阶,引起了品种权申请人和权利人强烈关注。受益于新品种保护制度的现年近80岁的新疆伊犁农民王洪勋就是其中的一位来电者。2007年,在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品种权审查员帮助下,王洪勋将在苗圃里发现的一株果肉呈鲜红色的变异高酸海棠(苹果属)品种“洪勋一号”成功申请了新品种保护。该品种节水耐旱耐寒,果肉呈红色,花呈紫红色,不管是榨汁还是作行道树,都是一个非常好的品种,有很高的经济价值。2009年“洪勋一号”获得授权仿佛就在一夜之间改变了王洪勋的家庭困境,目前其品种权许可收益和苗木销售近千万元。在政府支持下,该品种已在伊犁和塔城种植了5万多亩,为当地农民增收带来新的希望。目前老人家里配备了多辆车,并在伊犁和乌鲁木齐购置了多处房产,与目前一些步履维艰的种子科研和企业单位形成了鲜明对比。当从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这次种子法修订把行政处罚权下放到县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并进一步加侵权行为处罚力度时,老人更加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这对于我们无性繁殖的品种来说更便于维护权利了,我还有好几个新品种准备申报呢!我要抓紧时间啦!”(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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