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标所完成2015年农业部第四季度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根据农业部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部署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关于开展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5〕1号)的总体安排部署,质标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于2015年11月16日至19日深入重庆市、北碚区、合川县等地开展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第四季度种植业产品例行监测工作。在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对重庆市、北碚区、合川县的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进行了随机抽样。抽取叶用莴苣、番茄、黄瓜、葱、姜、蒜、菜心、菜豆、结球甘蓝等蔬菜样品100个,苹果、柑橘、枣和梨等水果样品45个,香菇、双孢蘑菇、金针菇和茶树菇等食用菌样品20个,绿茶样品15个。此次例行监测抽样工作,质标所领导高度重视,并做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农产品质检中心严格按照农业部例行监测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抽样计划,科学、公正地做好例行监测工作,圆满完成了抽样工作。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为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了解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规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确保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5年11月,农业部组织开展了第四季度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本次监测进一步扩大监测参数和范围,共监测31个省(区、市)151个大中城市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5大类产品88个品种。农业部要求有针对性地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单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蔬果生产以及畜禽、水产养殖中非法添加、违规用药等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审核人:杨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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