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小麦品种续试和推荐审定标准(最新)
这是最新的审定标准(2013.9.4修定)
1、品种产量标准
(1)冬水组、旱地组:区域试验两年产量水平均比同类型的对照品种增产或第一年比同类型对照增产,第二年减产≤3%,两年区试平均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3%,且增产点率≥60%以上,推荐参加生产试验;区域试验第一年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5%以上,且增产达显著水平,增产点率≥60%以上,可以交叉进行区域和生产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3%,且增产点率≥60%以上,推荐报审。
(2)春水组和南部稻茬麦组:区域试验每年增产≥2%,两年区试平均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3%,且增产点率≥60%以上,推荐参加生产试验;区域试验第一年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7%以上,且增产达显著水平,增产点率≥60%以上,可以交叉进行区试和生产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5%,且增产点率≥60%以上,推荐报审。
(3)特殊用途的品种(指强筋、弱筋和特用类型的品种):完成试验程序,其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产量与同类型对照品种产量相当或减产不显著,推荐报审。
(4)预备试验推荐进入区域试验的标准:产量水平比同组对照品种增产,且增产点率≥60%以上,抗病性、抗倒性与对照品种相当,根据区试容量择优选择。
2、品种抗倒性:依据田间记载统计,试验过程中出现倒伏级别≥4级、倒伏面积≥50%、倒伏试验点数≥50%的品种,不再进行试验。
3、品种抗旱性和抗寒性:依据指定单位试验结果,抗旱性、抗寒性达到5级的品种,不推荐报审。
4、品种抗病性:对条锈病、叶锈病、白粉病、纹枯病和赤霉病5种病害进行鉴定,依据指定单位接种鉴定结果,高感条锈病的不推荐审定(不包括旱地品种),高感叶锈病、白粉病、纹枯病和赤霉病4种病害中两种以上的不推荐报审。对审定通过的品种实行推广区域限制。
5、品种成熟期:依据田间试验结果统计,冬水组参试品种熟期与同类型对照品种周麦18成熟期超过1天,其它组别参试品种成熟期与同组对照品种成熟期超过3天,原则上不推荐报审。
以上是河南省最新的小麦品种续试和推荐审定标准,请大家遵照执行。
其实在2012年8月30日还有一个修定版,与这个差别不是很大,只是新版个别标准更具体化,更切合实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