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中的湖北作为
1.“十二五”期间,湖北省农机化发展有哪些宝贵的经验值得梳理?
刘长华: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思路,坚持农民为主、社会参与的理念,行政推动、示范带动的方法。要坚持因地制宜,兼顾平原湖区和丘陵山区的区域特色,使农机化发展与当地种植制度、作物布局、地形地貌、农机化发展现状、地区经济水平和农民经济条件相适应,探索适宜的发展模式和路径。通过政府引导、广泛宣传和对农民的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机化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同时,调动和发挥农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性。依靠强有力的行政推动措施,集中力量办大事,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将农机化工作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建立多层次的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区、示范点,以点带面,梯度推进。
2.“十三五”期间,湖北省农机化的发展重点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刘长华: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加快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落实政策措施、壮大发展主体、培养人才队伍、强化服务支撑,促进农机与农艺相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协调互动。湖北省将率先实现稻麦油全程机械化,全面推进马铃薯、玉米、花生、大豆和棉花生产机械化,攻克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难题,在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上实现新作为,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同步发展。
到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5000万千瓦,单位面积动力投入效率明显提高,农机原值达到550亿元。八大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步达到70%以上。水稻、油菜机械化水平继续在全国保持前列,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十三五”期间,湖北农机化将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现持续发展,在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转型升级中实现提质增效,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中实现全面发展,在中部崛起和中三角协同的战略部署中实现新一轮跨越。
(信息来源:15-11-16 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