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年建设1.8万个宜居村庄

本报讯(记者杨瑞雪于洪光)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以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状况为目标,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编制和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村庄整治“三项规划”,重点实施“五大”工程,到2020年建设1.8万个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的宜居村庄。

按照《意见》,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大工程”,首先是实施住房安居工程。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鼓励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和新型墙体建材,建设绿色宜居农房。探索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到2017年完成现有存量危房改造。其次,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工程。重点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201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原则上每10-15户配备1个垃圾桶。清理农村“三大堆”,搞好街道、庭院和公共绿化。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划定畜禽禁养区和控养区。第三,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是实施村庄道路硬化由“村村通”实现“户户通”;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靠近城镇的村庄选择城镇配水管网延伸供水,其他村庄建设联村联片或单村集中供水设施;加强生活污水处理,村庄污水处理达35%,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达100%;推进农村改厕步伐,到2018年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采用环保锅炉、太阳能、天然气等方式,加快建设农村供暖设施。第四,实施公共服务配套工程。完善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两委”办公室、村警务治安室等;满足办学规模的农村社区和中心村可配置规范化小学,3000人以上社区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幼儿园;按照标准化进行村卫生室建设,实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和药房四室分离。第五,实施特色村庄保护工程。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编制村庄保护发展规划,建立村庄保护档案;延续村庄传统文脉,重点保护开发500个左右的传统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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