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发表日期:2015-11-07 03:12AM 阅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的法律。
新法对种子生产经营管理进行了重要的修改。主要体现在:
一是改革完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
二是对生产经营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大企业,对他们搞自主研发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设立“绿色通道”,同时对这些育繁推一体化的大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下放到省一级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三是完善了省级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引种规定;
四是取消了种子质量检验机构里的检验员的资格许可。 (曾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