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转基因种子违法行为

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李楠楠)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这条规定该怎样理解和解读?”对此,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回应称,关于转基因的管理,农业部一直的态度大家都知道,四句话即“积极研究、慎重推广、依法依规、加强监管”。这次种子法修改第7条中进一步明确了对转基因品种要跟踪监管和信息公开的要求。在落实中,对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批准的作物种子,通过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品种审定、登记,标签、档案等的要求,建立可追溯制度,依法依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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