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转基因种子违法行为
发表日期:2015-11-06 03:00AM 阅览次数: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这条规定该怎样理解和解读?”对此,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回应称,关于转基因的管理,农业部一直的态度大家都知道,四句话即“积极研究、慎重推广、依法依规、加强监管”。这次种子法修改第7条中进一步明确了对转基因品种要跟踪监管和信息公开的要求。在落实中,对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批准的作物种子,通过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品种审定、登记,标签、档案等的要求,建立可追溯制度,依法依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