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价浮引纠纷 司法所调解退差价
发表日期:2015-11-05 02:48AM 阅览次数:
三个月前,王某以每公斤20元的价格,向该镇杨某所开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店预订了30公斤小麦种子。当时双方考虑到日后种子的价格可能会变动,所以王某特意让店主杨某在预收款收据上写明:如果预订的种子价格到时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时,将按市场价多退少补,互不吃亏。
种子到店后,杨老板即通知农户来店里购买。王某他们以当时销售价每公斤25元的价格买了小麦种子回家。
仅仅过了几天,王某等村民发现当地另外几家种子销售店也在出售同样小麦种子,售价每公斤仅18元。让人更感觉意外的是,杨老板店里相同的种子也只卖18元每公斤,大家知道自己吃亏了,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于是当面向杨老板讨“说法”,并要求退还多收的款项。
谁知杨老板不认可,他认为种子价格根据市场需求大小进行上下浮动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什么可理论的。为讨个公道,王某他们来到税郭司法所反映,申请给予解决这起纠纷。
该所工作人员了解纠纷的因果关系后,进行公开调解,经过耐心说服和针对性引导,杨老板和王某等农户自愿达成协议:凡在该种子店购买同品种小麦种的村民,一律按每公斤18元的价格计算,单价高出部分全部给予退还。 (李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