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法修订草案重拳打击假劣种子坑农行为 发表日期:2015-11-03 02:52AM 阅览次数: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林晖)30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继续审议种子法修订草案。草案强调,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为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草案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属于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责任的,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