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国务院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

行政审批事项

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由省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事项予以取消。

来源:政策研究室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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