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科技创新合作开启新篇章

中英科技创新合作开启新篇章

近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英国进行国事访问时,访问了帝国理工学院数据科学研究所下设的三个中英合作实验室。推动两国科技创新深入合作是本次习近平访英的亮点之一,访问再度引发两国对未来科技创新合作的讨论热潮。

中英科技创新合作由来已久,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英国的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英国企业和大学也对与中国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合作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当前,两国都把科技创新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致力于创新驱动发展,两国政府都把双边科技合作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予以关注和支持。笔者认为,中英在科技创新合作方面具有很好的基础,互补性强,合作前景广阔。

由于国情和科技发展阶段的不同,中英在科技战略制定、科研项目管理等科技管理体系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我国科技管理体系常常表现为“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其核心内容是政府根据国家的科技政策目标和要求,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方针和政策,确定重点发展领域,并组织实施相应的政策和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等。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可以发挥“举国体制”,集中力量办大事,在组织满足国家的战略发展需求重大项目方面具有优势。

英国科技管理体系更多强调“自下而上”,重视科学家的自由探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科技预算以及科技政策的制定,并不直接管理科研项目。英国竞争性科研项目主要由英国研究理事会(RCUK)进行管理,研究理事会按政府提出的科技宏观发展确定各自领域的研究方向和重点,制定科研项目和计划,科技主管部门不干预研究理事会的日常工作。英国科技管理体系的特点是可以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和科学家个人的作用,有利于开展前沿探索类的研究和鼓励原始创新。

由于两国的国情和体制不同,中英两国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采取的态度和政策也存在差异,这取决于各自的历史发展和现状,可以说是各有优点和特点,值得相互学习和借鉴。

在促进创新发展方面,我国政府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科技计划和创新基金等对创新活动进行资助的同时,还通过设立高新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在财政和税收方面予以支持。英国政府历来奉行自由市场经济的理念,强调发挥市场自身作用,30多年来英国政府都没有制定明确的产业政策。但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英国对创新给予了异乎寻常的关注,几乎将创新视为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复苏的唯一出路。英国重新审视了政府自身的定位,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制定了一系列产业发展战略和具体的实施措施,要改变以往“不干涉”或“轻触式”的模式,加强政府的整体调控和引导。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创新创业是当前两国创新政策共同关注的重点。我国近期出台了众多帮助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推出了一系列支持项目。例如今年打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举措,变项目直接支持为对示范城市的整体支持,弱化了政府对企业发展的直接干预能力,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的作用。此外,我国政府还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值得关注的是,我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在逐步转变思路,将以往的项目直接支持方式转化为创业创新环境和平台建设。

英国政府为促进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设立了多个项目和资金计划,包括政府担保帮企业贷款,政府通过税收减免、设立母基金帮助企业融资,通过政府采购帮助企业获得订单等多种类型。总的来说,英国政府支持的中小企业项目的特点是:采取有偿投资的形式,通过投资引导和创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高风险、高成长的企业,政府的资金只作为匹配资金或母基金,不干涉子基金的投资和运作。英国在支持创新创业方面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中英两国在科技与创新合作方面具有天然的互补性。着眼当前,中国是个制造大国,具有全球最大的市场,正处在快速发展和转型的关键时期,实现产业升级换代需要不断吸收和利用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科学研究成果和智力资源;而英国具备世界一流的研究基础,但受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本国市场的制约,需要寻找类似中国的互补性国家开展合作。着眼未来,英国在一定时间内还将保持科学领域的领先优势,而随着中国科技与创新能力的提升,与美国、德国等同样是制造业大国间竞争势必加剧,英国由于其优势在研发和创新,制造产业规模并不大,所以英国与中国之间的未来互补性可能更大。

此外,英国作为欧洲国家的重要成员,在欧盟国家中具有很强的影响力,也是中国与欧盟国家合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与美国等国家相比,英国文化相对开放,对中国的投资以及合作更多持积极态度,这也是中英合作未来必然走向深入的重要条件和优势之一。

(王茜系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工程师;李振兴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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