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食品质检中心(武汉)顺利通过“2+2”复评审
10月20日至22日,国家计量认证农业评审组及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与审查认可专家组一行5位专家对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农业部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暨审查认可和实验室资质认定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2+2”复查评审)。我院喻大昭院长、熊建平巡视员、邵华斌副院长、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李世卫副主任、院科技处胡定金处长以及中心全体人员出席了复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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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专家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听取了彭立军常务副主任近3年来的工作汇报;审阅了中心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全部的质量体系文件;考察了检测现场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审查了申请认证项目的仪器设备配备情况及检测依据的有关标准、规范;查阅了人员档案13份、仪器设备档案31 份、检验报告、原始记录144份。现场选送了26个样品,以委托检验的形式对中心25位工作人员(占中心检测人员的50.0%)进行了现场跟踪考核;抽取了15位工作人员进行了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等法律法规和中心管理知识闭卷考试;召开了中心质量管理、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座谈会,并对5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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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3天严谨、科学、客观、公正、细致的审查,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中心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设施与环境等六方面,基本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基本条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和能力的要求,具备了按GB 1350-2009等标准对236个产品207个参数的检验能力,同意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质检机构审查认可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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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次会议上,中心主任熊建平巡视员对评审组专家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同时希望中心对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农业部和省级农业质检机构的示范作用,并加强与其他部级质检机构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