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发表日期:2015-10-15 02:43AM 阅览次数:
农业部门发布“三秋种麦”消费警示
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 岳金宏) 当前正处“三秋种麦”时节,农资购销和使用进入旺盛时期,为保障“三秋”用种、用药、用肥,我市农业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并发布消费警示。
种子以小麦、瓜菜等种子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资质、种子质量、品种合法性、种子标签和种子经营档案等为主要内容,着重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标签不规范违法行为。
农药以我市禁止制售使用的53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及混配剂为监管重点,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肥料以农业部登记肥料和我省登记尚在有效期内的肥料为重点。严厉查处水溶肥料、生物有机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农产品以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记录、“三剂”使用及包装标识等为重点。
同时,重点对农资生产企业较为集中的县(市)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以及农资销售和使用量大的乡镇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蔬菜生产基地进行检查。强化源头治理,重点排查生产、批发、零售终端环节。深入农资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对从事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等业务的大型批发商、乡村零售门市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