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迈出第一步 听听农药企业咋说

10月1日起,《关于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优化许可审批流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5〕491号)开始正式实施。它明确提出要全面压缩生产许可审批时限、简化生产许可受理环节、改进企业审查方式、优化产品检验环节四大改革举措。业内普遍认为,这是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的第一步。

在生产许可管理最为严格的农药行业,该政策得到了企业的一致拥护。他们表示,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改到了点上。

“在农资行业,农药算是许可制度最严格的一个产业了。国家对于农药的管理甚至要严于医药管理,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等必须齐全,比美国的农药管理都严。”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卫国说,“不同的证照分别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不同的部门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就生产许可证而言,企业从申报到主管部门受理、审查、检测、评审等复杂程序,不仅费时、费力,特别是不合理的差旅费、接待费、检测费等增加了企业不少负担。”

据了解,由于农药品种种类繁多,且关系到粮食安全,因而国家对其监管力度较大。其中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由质检总局核批),采用企业标准的产品需要办理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由工信部核批)。当前,相当一部分产品的生产许可审批已下放到地方,而农药因其产品的特殊性,审批权仍集中在中央部委,审批时间较长。

湖南万家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安辉表示,过去,生产许可证无论是到期换证还是增项发证,都要经过层层申报、现场考评、抽样检测、评审等繁琐程序,企业必须前迎后送、全程陪同,费时、费钱,企业疲于应付。现在,实现受理、审查、检测、评审全程优化,省时、省力、省费用。这次出台的生产许可证改革措施,关键表现在为企业减负,这样的改革改到了点上,企业十分拥护。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会长孙叔宝指出,这次国家质监总局出台的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措施力度大、实施快,涉及审批时限、受理环节、审查方式、产品检验等四方面的五大举措,项项措施具体,每一条都接地气,体现出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高效办事、人性化管理的新动作。从新的管理措施出台到实施,不到1个月时间,这是前所未有的,这对农药企业来说的确是利好。

据了解,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有五大亮点:

一是为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时限,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二是为解决企业生产许可申请难、受理难的问题,大幅简化受理环节要求,企业在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只需提交与其从事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企业符合生产许可证要求自我承诺书或企业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三是对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企业,若生产地址、产能、重要生产工艺和技术、关键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公司法人与获证时相比未发生变化,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生产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承诺书,经省级负责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部门确认后盖章,可以免于实地核查,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四是企业生产的同单元产品在6个月内接受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的,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到期延续时,可以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相应的监督抽查检验报告,经实地核查合格或符合免于实地核查条件的,不再进行发证检验;五是需要进行生产许可产品发证检验的,企业可根据经营情况自主选择实地核查前或实地核查后进行产品检验。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这些举措有力推进了行政审批的科学化、合理化。这次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改革,动了真格的,企业热烈欢迎,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湖南比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彭小思说。(汪建沃)

(责任焦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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