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稻种表现良好 制种户一年后索赔
"公司的鉴定报告说种子纯度不够,为什么我们今年自己种出来的没有问题呢?"制种农户韩霭云认为,大田表现是鉴定种子纯度最有力的证据,从今年晚造结实情况来看,种子公司去年提供的鉴定结果值得怀疑。
原来,梅州市平远县制种农户去年帮安徽徽商同创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下称"同创公司")制两系杂交水稻种1420亩,收获的50万斤稻种却因纯度不够,本来六元一斤的种子只卖出了一块多的粮食价格,总损失超过百万元。今年,小部分不服气的农户将一批种子种下地,结果这批"报废种子"杂株不多,一点表现不出鉴定报告所说母本混杂的迹象。时隔一年,制种户重提赔偿旧事。
种"报废种"发现新情况
记者了解到,同创公司并不是与当地农户签订制种合同,而是与肖子明等当地俗称的"制种贩子"签订,肖子明等再与制种农户接洽。肖子明告诉记者,当时他与刘国显等作为受托方,承担同创公司两个组合(母本分别为两优100、两优4826)的育种。
据了解,两优100、两优4826是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徽荃银")旗下水稻品种,同创公司(本身不具备生产资格)受安徽荃银委托对上述两个品种在平远地区进行制种,这些资料在平远农业局有备案。
收种后双方将封存的样品委托第三方进行DNA鉴定,结果为母本混杂,种子全部作废。最终肖子明等与同创公司签下赔偿合同:同创公司免除农户每斤价值27元的亲本费用;同时按照同创公司提供的母本每斤补偿160.15元;报废种子按转商价值1.6元/斤赔偿;前期50亩父母本花期不合全部失败的制种田按900元/亩补偿农户。同创公司共补偿177万元,肖子明表示若制种成功,收益在300万元左右。
肖子明等拿到补偿款后如数赔给当地农户。为平息农户的怨气,将制种生意维持下去,去年他按一元一斤的差价补偿农户,即额外补偿了25万多元。事件似乎就此告一段落。然而今年,小部分农户将种子种下,结果长出的水稻并没有表现出母本混杂的现象。
"现在农户就逼着我赔钱,今年东拼西凑又赔了17万元,事情还未了,早知道就不做这生意了。"肖子明无奈地说。
赔偿合同已签公司缄默
记者了解到DNA纯度鉴定是由农业部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做的,具有法律效力。但田鉴报告并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盖章。而制种合同和赔偿协议上都明确写道,以海南田鉴结果作为最终结论,若鉴定结果显示为合格种子,仍按原合同协议重新计算。
记者拨打了合同上同创公司留下的座机,发现是空号。记者又辗转通过平远县种子站站长陈玉远,联系上同创公司负责人卞毅修。对于田鉴结果没有权威第三方盖章的质疑,卞毅修解释,的确没有委托第三方,是自行检测的,但当时有通知肖子明等一同见证,只是他们没有去。之后,公司发函给肖子明等,他们签字后检测才进行的。
肖子明证实了上述说法,称自己的确并没有亲赴海南见证检测。"起初同创公司答应的赔偿很少,还是平远县种子站出面,递函给安徽省农业厅给同创公司施压,赔偿才谈成的。同创公司态度很强硬,再拖下去怕一分钱都拿不回来。"如今,农户重提赔偿一事,那就需要再进行纯度检测。不过,卞毅修认为,农户种出的种子纯度就算达到96%也不能说明问题,因为无法证明种子就是当初农户帮同创公司制的。同时,同创是与受托方签订赔偿合同的,而不是与农户,因此没有义务再回应。
卞毅修还强调,这次制种失败令同创公司损失了几百万元。他们的赔偿是参照在业界享有盛名的丰乐种业的赔偿标准适度调整的,是参照行规来。记者从平远了解到,丰乐种业是平远地区规模最大的制种公司。记者致电丰乐种业,得到的回答是丰乐并没有发生水稻制种失败赔偿的事,对赔偿标准不方便回复。
如何证明是同批种子?
虽然同创公司已经与肖子明等签订了赔偿合同,但事情峰回路转,此前的田鉴结果能否被推翻?
广东粤良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康平认为,事件中肖子明等尽管没有去海南参与鉴定,不过还是签了同创公司邮寄的函件,因此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农户如果存在质疑,必须与肖子明一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如平远县种子站去田间检测。但就算检测结果表明纯度达到96%,怎么去证明这批水稻就是当初作废种子种出的,是一个问题。
陈玉远告诉记者,如果这是场制种失败事件,原因一方面是同创公司对母本的种性不太了解,另一方面有些农户对两系育种的原理不清楚,田间管理比较粗放。陈玉远介绍,平远地区的制种田大都不足一亩且分散,农户同时会为多家种子公司制种,很容易出现问题。
陈玉远指出,制种合同有不规范之处,而且双方都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如同创公司只在水稻抽穗扬花期,派技术人员前来监管,卞毅修解释这是考虑到平远制种面积小,全程监管制种成本会很高;部分农户不按约定提前或延后播种;为了扩大面积,肖子明将本来3斤母本一亩扩大成2斤多一亩。上述做法,都会令制种失败的风险提高。
陈玉远说,到底今年农户留种种出的水稻纯度有没有达到96%以上,需要到田间做鉴定。而纯度到了90%以上,一眼望去结实率也是很高的。而在去年的鉴定报告上,也有纯度达到94%的。
肖子明透露,去年另外两个合伙人已经按5元/斤的差价一次性赔给了所有制种农户,各自赔了10来万,而自己承包的面积远远大于两位合伙人,没有一次性赔完的能力。"当初是政府出面,建议我们按5元/斤的差价赔给农户,因为农户情绪太激动,甚至到我家闹。"肖子明坦言,其他两个合伙人因为这件事已经放弃了制种生意。"都是同乡,做了20多年的生意,有些农户还是很理解的,没有要求赔这么多,但只要有一个农户要求赔到5元/斤,我就必须按这个价赔给所有制种农户,即使跟农户的都是口头协议".
赔偿基本依行规行事
虽然是否同批种子难以鉴定,但若的确如赔偿合同所言,由于气候问题导致花粉转育,母本自交结实,种子不纯而作废,同创公司的赔偿金额又是否合理?
由于现阶段并没有专门的法规对赔偿标准进行说明,也没有相应的保险等保障措施,发生制种纠纷时,涉事方一般都是协商解决。
刘康平表示,按照行规,制种失败后,制种公司一般要赔偿成本给农户,包括投入成本(农药、种子、化肥等)与劳动成本。(南方农村报)(责任张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