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育繁推一体化培育项目中期考核通知

浙种〔2015〕77号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做好省级农作物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项目中期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种子管理站、各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浙江省省级农作物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浙农计发〔2014〕61号)要求,省厅将于9月底至10月上中旬委托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绩效评估,并以此作为2015年度项目资金拨付依据。为做好评估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4年立项的7个省级农作物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项目。


二、考核内容


项目计划实施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在项目承担建设单位自查报告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内容与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与实施绩效,通过实地察看、财务审查、档案查阅等形式进行核实打分。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市、县(市、区)种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性,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准备好相应备查材料。


项目建设单位要对照项目建设计划要求,根据《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开展省级农作物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项目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浙种[2015]46号)要求,认真撰写项目实施自查报告、农作物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项目实施进度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以及其他备查材料,并及时向当地种子管理部门汇报。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5年9月28日

抄送: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办公室、计财处 陈利江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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