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切实加强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秋冬季是农机作业的重要时节,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农机作业和农资运输等任务繁重,天气变化等不利影响增加,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增多。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秋冬季农机作业特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安全组织的作用,与工商、安监、质检、公安等部门大力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做好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执法检查,纠正违法行为
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重心下沉,狠抓基层,服务靠前,防线前移,强化监管。对机库(棚)、维修站点、田间、场院、设施装备等场所进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禁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结合设施农业生产特点,积极开展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杜绝私自组装卷帘机等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严肃查处拖拉机载客、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预防农机事故发生的基础工作。要利用新闻媒体、举办技术讲座、培训、出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等形式,集中宣传农机安全政策法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要深入到乡村、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对新购机农民的安全培训,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要以拖拉机、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小麦播种机、卷帘机的安全操作为重点,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四、严格安全检验,消除事故隐患
开展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良好安全技术状态的有效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力度,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各地要积极争取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经费、检验费等,履行好有关免费检验等服务职能,推动落实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通知农机所有者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杜绝因安全技术状态不合格而酿成的农机事故;要将过期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械牌证信息,抄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配合查处拖拉机不按时参加年度检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五、完善应急机制,做好事故处理
各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造成人身伤害的农机事故,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国庆、元旦和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随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要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农机安全事故。要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定期报送农机事故统计情况及说明材料,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填报“事故快报”,严禁瞒报、漏报农机事故。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