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展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督查

甘肃省发改委 甘肃省农牧厅
关于开展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
张掖市、武威市、酒泉市、陇南市发改委、农牧(业)局:
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是我省多年来投资规模最大的农业项目,也是我省唯一写入中央一号文件的农业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和省上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项目可研报告;6月,我委会同省农牧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8月,会同省农牧厅下达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为督促加快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检查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项目规范有序快速推进,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国家玉米制种基地(甘肃)建设项目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和重点
(一)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情况,项目审批是否规范有效,相关前置手续是否完备。
(二)投资计划。转发投资计划是否及时,执行投资计划是否严格,对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下达投资计划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调整情况,中央投资是否及时拨付到具体项目,是否专款专用,地方配套投资是否落实等。
(三)开工情况。项目建设条件是否落实,投资计划下达后是否及时开工建设。
(四)建设管理。是否按要求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是否有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建设程序是否规范;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是否严格;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五)工程进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是否建立项目工作台账,形象进度是否符合投资计划,已下达资金是否存在滞留、拨付不及时或浪费情况;是否存在项目建设滞后问题。
(六)解决问题。项目建设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加以解决;是否存在需省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采取市县自查、召开督查工作会议及省级抽查等方式进行。
(一)市县自查。请张掖市、武威市、酒泉市、陇南市发展改革、农牧部门结合本地区项目进展情况,对照督查范围和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12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
(二)召开督查工作会议。督查工作会议定于2015年10月20日上午在张掖市农业局召开,会期半天。请张掖市、武威市、酒泉市、陇南市、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凉州区、肃州区和徽县发改局、农业(牧)局、种子管理局(站)负责人参加。邀请张掖市分管副市长,高台县、临泽县、甘州区和凉州区政府分管县(区)长参加。
(三)省级抽查。督查工作会议后,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有针对性的选取部分县区,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请张掖市农业局做好督查工作会议承办相关工作。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请于10月15日前报张掖市农业局。
(二)张掖市、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凉州区、肃州区结合本地项目实施情况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带20份参会。
(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要求。
四、联系人及电话
省发展改革委:陈波 0931-4909163
省种子管理局:李友强 0931-4873014
张掖市农业局: 李军 0936-6915026 13993612088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农牧厅
2015年9月24日 (涵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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