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绿色通道
发表日期:2015-09-22 12:20AM 阅览次数:
从2014年开始,中央财政将为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企业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家将对种业实施一系列扶持举措。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中央财政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为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
二、免征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税,在兼并重组方面给予税收优惠。
三、建立国家和省两级种子储备体系,完善种子收储政策,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种子储备给予补助。
四、加强西北、西南、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用地保护,对符合条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开展保险试点。
五、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地方政府要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确定今后农作物种业的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要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显著提高优良品种自主研发能力和覆盖率,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根据农业部2013年4号令颁布的于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版《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的种子企业,在申请主要农作物品种国家级审定时可以开展自有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审定绿色通道”正式获得官方的认可和批准。
随后由农业部品种审定委员会发布,于2014年5月26日起施行的《国家级水稻玉米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试验指南(试行)》,明确了企业自行开展自有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方式方法。这标志着针对龙头企业的绿色通道制度进入了实质性的可操作阶段。
绿色通道的实施改变了以往一个品种的审定都由国家组织统一实验的状况,使大型企业可以自主试验,为国内大型种子企业品种审定提供了便利,也使品种审批时间从过去的4至5年缩短为2至3年,加快了品种审定速度,增加了区试渠道,使品种审定制度更加完善,科研投入的商业化率也将得到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