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开展种子条例立法调研并督办代表建议

10月29日至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儒贵率领调研组深入银川市、固原市、吴忠市开展《宁夏种子条例》立法调研,并现场督办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环境恢复的建议”。

调研组深入到基层种子管理站、种薯生产基地、农作物研究所、种业公司,详细了解我区种植业发展、种子管理情况,实地察看农作物种子研发、生产、加工、交易、贮藏等环节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认为,农林业发展要“以种为先”,进一步提升种业的基础性、核心性、战略性作用。调研组建议,加大对种业市场的监督力度,确保农民用种安全;做好苗木的检验工作,确保苗木质量;加强苗木种植的科学规划和管理,缓解我区大苗木供应不足等问题。

调研组详细察看了固原市原州区开城乡青石村和同心县下马关镇、田老庄乡等移民迁出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情况,并召开代表建议督办会议。王儒贵指出,要做好移民迁出区土地回收工作,帮助移民群众在新家园安心生活、生产。要妥善解决迁出区滞留户和劳务移民的安置问题。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全面修复移民迁出区的生态环境。 (凌雁,姜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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