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夏新:种粮补贴要补给真正种粮的人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黑龙江省主委、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陶夏新近几年一直关注种粮补贴的问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他提交了一份关于改进种粮补贴发放方式的提案,呼吁减轻种粮农民的负担,增强中国粮食产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今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陶夏新表示,该“种粮补贴新规”仍需进一步完善。

“种粮补贴要补给种粮的人”,这是陶夏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九三界别小组讨论时的发言题目。他说,之所以把这个问题作为发言的主题,跟近年来规模日益扩大的土地流转有关。

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国家理应给予更多的支持。但陶夏新在调研中发现,在土地流转出去之后,国家发放的种粮补贴并没有落到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手中,“按性质来说,种粮补贴本来是补贴种粮食的,结果变成了承包权的一部分。”据了解,目前我国比较普遍的种粮补贴方式是按计税面积来补贴,即种粮农民只要有承包土地的面积,不论多种、少种,种一季、二季,甚至种、不种,都可以享受粮食补贴。这就造成了不种粮的承包户拿走了种粮补贴、实际种粮的农民却拿不到补贴的现象,使农民把种粮补贴看成是土地承包户的普偿政策,从而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我们这边管把土地承包给别人的人叫做‘地主’,‘地主’不种地,但是可以收取土地承包费。黑龙江土地面积大,如果一个人有十几亩地流转出去,每年会有七八万元的‘地租’收入。

在这种情况下他又把国家给的种粮补贴也拿到手上,这就明显不合理了。”陶夏新认为,粮食补贴的直接受益者应该是种粮农民,政府应该将补贴集中到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种粮多的多补贴,种粮少的少补贴,不种粮的不补贴,这样有利于激励大规模、采用先进技术、多付出汗水的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户扩大粮食规模经营,推动粮食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实现粮食生产经营的规模效益。

近年来,随着国际粮价的回落,世界粮食市场对我国的农业生产也形成了一定的压力。陶夏新表示:“国家为了保护粮食安全,对于粮食有一定的保护价。但是现在由于农民的种粮成本比较高,保护价定的比较高。但是进口粮食到岸价格却相对比较低,这就对我们粮食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冲击,逐渐形成‘天花板’和‘地板’的问题,农产品保护价就是‘地板’,外国进口粮食到岸价格是‘天花板’,它们两个很接近了。”对此,陶夏新表示:“‘天花板’目前我们没有办法改变,我们可以做的是把‘地板’往下降,把保护价格降低甚至取消,让粮食产业实现市场化。而要降低价格,就需要我们通过‘绿色’的方式,把种粮补贴发放到位。这样既不违反WTO的规则,又能使种粮的农民真正减轻负担,走出目前‘天花板’和‘地板’日益接近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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