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科企合作形式多样

记者就目前的科企合作的形式采访了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李立秋。李立秋说,目前常见的合作方式有股份合作、单位合作、项目合作、委托合作、转让合作等五种方式。

股份合作是目前比较好的合作方式。是科研单位以成果和资源入股企业,长期合作,而且是一对一的唯一合作。发展方向是让科研骨干也持些股份。

单位合作是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合作,和股份合作不同的是科研单位没持股,只是定期定量提供经费,科技成果归企业转化,企业占有成果的部分产权。这也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但很难保证一对一。出了大成果,科研单位可能觉得吃亏了;出不了成果,企业又觉得亏了。所以这种方式一般都有附带条款,即成果出来后再议补偿方式。发展方向是一对一,不能一个科研单位同时对几家企业。

项目合作多是为一个科研项目而开展的合作,项目完成即合作终止,是一种短期合作。发展方向是向单位合作转变。

委托合作是企业为某一个难题委托科研单位攻关式的合作。这种合作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目标难以量化,如育某类品种,品种出来了,但不一定有竞争力,企业不满意;或是科研单位同时和几家企业签同类合同,企业成了明显的弱者。单项目标性较强的合作会好些。

转让式合作是科研单位和企业订合同,科研单位的成果转让给企业,企业每年定量给部分经费,转让时再参考市场另付费用。与单位间合作类似,但不一定是一对一的。这种合作为随着成果的公开交易会带来一些争议,会向单位间的合作发展。

还有些科研人员保留身份到企业兼职或自己创业这也是目前提倡的方式,但不能简单的归为科企合作。

(责任王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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