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中华看科企合作:要品种不如要人才
编者按
随着种业创新驱动发展的不断推进,深化科企合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如今,种业发展所需要的科企合作已经不仅是“你搞研发,我做推广,你出品种,我来销售”了,仅靠这种浮于表面单纯围绕品种买卖、经营、代理的合作不能满足现代种业发展的需求了。长久有效的科企合作除了双方的努力外,往往需要一个纽带,而科研人员恰恰就是这个纽带的最佳人选。本期业界聚焦带您走近科企合作中的科研人员。
2010年,是夏中华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科研院所待了二十多年,是继续留在农科院从事科研工作,还是在四十多岁的年纪,走一条新路子,创办种业公司?夏中华心中已有了自己的答案。夏中华说:“虽然省农科院鼓励育种家走出去,也能继续保留身份,但那时省内对新型种企的扶持和激励政策尚未明确。”他选择走向企业,却并非一时冲动,十几年来他与种业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密切互动为自建种业公司打下了良好基础。
1988年,夏中华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之后便被分配到淮阴农科所,从事育种研究工作,一待就是十多年。夏中华说,“搞育种要耐得住寂寞,熬着住辛苦!”从一般的育种工作人员,走到农科所副所长,日子就这样一天天重复着,但他心中隐约期盼着什么。面对选择,他没有犹豫——
有了适应市场的好品种,才能创办好公司
直到1999年,夏中华有了一个新的机遇。当时,农科所成立了下属农研种业公司,夏中华兼任总经理,负责新品种推广。越来越多的同种子企业、种子经销商接触,一方面能够将所里的科研成果转化到实际运用中,另一方面也让他更了解老百姓对品种特性的需求。“淮麦18号”就这样应运而生,这个品种贴合市场需求,在当时成为苏北第一个表现突出的小麦品种,一度改变了苏北地区小麦用种的格局。
2004年,夏中华被调任江苏省农科院宿迁分院担任院长,同时担任由省农科院创办的科技型种企——江苏明天种业的副总经理。作为种子生产商,可以跟经销商、零售商、种植大户及相关的农业部门接触,全方位了解老百姓所需,而2009年由他主持“苏玉20”的新品推广工作,也让他对品种从研发到应用的整个流程都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
2009年,在江苏明天种业实施重组之际,夏中华有了新的思索:一直在省农科院保留身份、职称,工资从明天种业获取,而现在明天种业重组整合时,自己何去何从?在当时体制下,育种家走向企业是有些顾虑的,在科研院所工作,用行内人的话形容算是“旱涝保收”,还能有很好的退休、养老机制,而且申请到科研项目、新品种研制也能带来收益。而创办种子公司,尤其对于刚起步的公司,面对市场的巨大竞争压力,创业的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很大的机会成本,甚至可能连工资待遇都存在不确定性。但他对自己有信心。“做企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要有适应市场的好品种,就能走得更高更远!”夏中华满怀信心地说。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夏中华踏上创办公司的道路。
创业之初,他看准了方向——
在企业和科研院所间,搭起一座桥梁
2010年江苏瑞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集品种选育、繁殖生产、销售推广为一体。在育种机构摸爬滚打二十余年,夏中华一直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将新品种研发作为公司进步的发动机。夏中华的经历,让他成为企业与科院所交流沟通的桥梁,虽然“近水楼台先得月”,但瑞华农业却没有“死盯着”科研院所的品种不放,而是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开展深度合作。
“从科研单位取得新品种竞争比较激烈,而且成本也很高,所以我们倾向于自主研究,这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动力。”夏中华告诉记者,“瑞华农业目前的在岗员工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是研发人员,或是相关科研单位育种人员,或是从毕业的大学生中招聘来的,科研人员的待遇也有充足的保障。”瑞华农业借与江苏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等科研育种家熟识的机缘,积极与科研院所展开产学研合作。
“育种研发能力是一个企业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夏中华在今年4月的新品种发布会上说,“科技研发是企业的发动机。”自2013年起,江苏瑞华就开始着手建设研究中心,今年将重点投入在分子、品质实验室中。
“我们公司搞科研舍得投入。”夏中华为了吸引人才,对于科研资金给予充分保障,基础条件也不弱于科研单位,“由于科研单位的体制约束,编制有限,只能是有限的几个人协同研究;而在我们企业,可以几十个人进行某个作物的研究,只要它是市场需求的。”
引入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是一个企业迅速发展的关键。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是瑞华打造团队的宗旨。“我们更热衷于吸纳应届毕业生,他们就像一张白纸,可以针对其专长、兴趣来着重培养。”夏中华介绍,瑞华的团队非常年轻,整个团队40人,平均年龄不到30岁,从15个专业院校引进,其中有25个人从事研发工作。
企业成型,研发能力不逊科研单位——
5年间销售额过亿元
从科研单位到创办公司,夏中华在作为公司技术骨干的同时,还在瑞华农业与众多科研院所之间搭起了一座输送人才、合作共赢的桥梁。
在这样的理念下,夏中华创办的瑞华农业快速成长,尤其是在品种创新上。今年4月,在瑞华农业的新品发布会上,公布了自主选育的3个小麦品种和1个玉米品种:国审品种“瑞华麦520”、国审品种“明麦2号”、苏审品种“瑞华麦523”、苏审玉米品种“瑞华968”。
瑞华农业成立5年时间,销售网络覆盖江苏、安徽、河南、福建、江西等省,2014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
谈到这几年来的转变,夏中华说他从未感到过后悔,未来更要致力于农业公司的发展壮大。目前,瑞华农业以小麦、水稻、玉米新品种选育为核心,先后建成淮北试验站、淮南试验站、海南试验站共600余亩,成立了分子生物育种研发中心,配备有大量的尖端设备,实现常规育种技术与分子育种技术并重,育种水平将跨入全国一流水平。
本报记者 李文博 王澎
专家连线
科企合作形式多样
记者就目前的科企合作的形式采访了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李立秋。李立秋说,目前常见的合作方式有股份合作、单位合作、项目合作、委托合作、转让合作等五种方式。
股份合作是目前比较好的合作方式。是科研单位以成果和资源入股企业,长期合作,而且是一对一的唯一合作。发展方向是让科研骨干也持些股份。
单位合作是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合作,和股份合作不同的是科研单位没持股,只是定期定量提供经费,科技成果归企业转化,企业占有成果的部分产权。这也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但很难保证一对一。出了大成果,科研单位可能觉得吃亏了;出不了成果,企业又觉得亏了。所以这种方式一般都有附带条款,即成果出来后再议补偿方式。发展方向是一对一,不能一个科研单位同时对几家企业。
项目合作多是为一个科研项目而开展的合作,项目完成即合作终止,是一种短期合作。发展方向是向单位合作转变。
委托合作是企业为某一个难题委托科研单位攻关式的合作。这种合作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目标难以量化,如育某类品种,品种出来了,但不一定有竞争力,企业不满意;或是科研单位同时和几家企业签同类合同,企业成了明显的弱者。单项目标性较强的合作会好些。
转让式合作是科研单位和企业订合同,科研单位的成果转让给企业,企业每年定量给部分经费,转让时再参考市场另付费用。与单位间合作类似,但不一定是一对一的。这种合作为随着成果的公开交易会带来一些争议,会向单位间的合作发展。
还有些科研人员保留身份到企业兼职或自己创业这也是目前提倡的方式,但不能简单的归为科企合作。 本报记者王澎
责任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