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的死结如何解
转基因几乎是少有在民间与官方都存在严重分歧的争议领域,甚至说鲜有共识可以达成,一方面是力推转基因的专家学者与官员,另一方面是忧虑转基因可能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公众与学者。所以,任何一方的举动都会被拿出来说事,成为一个大新闻引发社会关注。
比如最近央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去美国调查转基因情况,又如在今年国家临储菜籽(油)收购过程中,有些委托收储企业进口转基因菜油流入国储库;还有农业部某副部长曾称,3~5年保证转基因大米占领13亿人的餐桌,但他从2007年6月受聘为美国转基因大亨杜邦公司生物技术顾问委员会委员。
其实,这些事件本身与转基因产品是不是安全,对于公众有什么样的影响其实没有实质性的关系,都是一些边缘性、花絮性的故事。这也正是目前转基因产品推广也好、反对也好的死结所在:
支持者难以用纯科技的办法证明转基因究竟对人体或者其他物种有没有害处,而反对者也没有确凿的证据来说明转基因对人体或者其他物种有直接的危害。
因为转基因的历史还太短,双方都没法拿出非常令人信服的证据。其实,历史上每一次科技变革都会出现各种疑虑,当年发电机被发明出来,千家万户可以使用电灯照明,这算是影响巨大的历史事件,但是由于电流本身看不见,但却可能致人死命,所以也一度引发了社会的恐慌,反对者、抗议者也相当多。
在晚晴时期,中国开始树立电线杆、修筑铁路等,也引发了当时公众的极大反对,除了有些设计不平等条约外,还有相当大程度是因为对技术不了解,现在我们则完全可以接受这些现代文明的成果。即便如此,现在还有一些乡民,还包括一些比较原始的国度,他们对于摄影技术抱有很大的误解,比如他们会反对给孩子拍照,认为那会摄了孩子的魂魄—这些当然也是无稽之谈。
列举上面这些例子,仿佛是可以说明当下一些人对转基因的忧虑和担心是因为愚昧或者无知,但我们也完全可以找到相反的例子。比如,DDT是一种合成的有机杀虫剂,作为多种昆虫的接触性毒剂,有很高的毒效,尤其适用于扑灭传播疟疾的蚊子。二战期间,仅仅美国军队里,疟疾病人就多达一百万,特效药供不应求,极大地影响了战争的进展。后来,幸亏有了可以彻底消灭蚊子的DDT,才使疟疾的流行逐步得到控制,可以说,这种杀虫剂几乎影响了世界大战的格局。
但是,随后人们发现这就像是与魔鬼做交易:DDT杀灭了蚊子和其他的害虫,也许还会使作物提高了收益,但同时也杀灭了益虫,更让许多吃虫子的鸟类开始灭绝。最后因为那本《寂静的春天》问世,彻底震撼了人们对于农药危害人类环境的预言,虽然当时也收到了与之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生产与经济部门的强烈反对,但是历史证明,这种警惕和忧虑是对的,后来世界上也基本上停止生产使用这种剧毒高效的农药。
尽管它的危害可能远没有DDT农药那么明显,转基因产品和技术在当下也遇到了类似的困境,一方面我们在技术领域尚不足以完全消除危害性的可能,对它认识还不够全面;另一方面我们又急需利用转基因技术改善作物品种,无论是增加收成还是提高抗病虫害的本领,它都大有作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用什么方式来解决这种僵持的局面?难道仅仅是口水战?
笔者以为只能用两个程序性的办法来解开这个死结,第一就是信息公开
,由于目前主要的作物和产品都不是转基因的,那么就意味着如果出现转基因的产品和作物应当做出明示,这在技术上和成本上都是可行的。比如咖啡或者蛋糕,大米、大豆,无论是本身就是转基因产品,还是以转基因产品作为原料的,都应该强行规定,必须标明。无论是反对者还是赞成者,都应该能够接受这种明示的方法:赞成者既然相信这是无害的,做出标记并无不妥;反对者既然不接受,那么可以选择回避这类产品,但不能禁止别人选择。任何人违反这个游戏规则,那就必须接受惩罚。
第二就是,这样最后的选择权交给了我们自己。甘肃省张掖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建设农产品安全大市的意见》,明确禁止转基因种子的繁育、销售和使用,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出台文件明确禁止转基因作物种植的地级市。对于这样的做法,笔者深表赞同,业内对此也似乎认可,尽管张掖市这么做主要是出于保护农业多样性及宣布当地有机产品的目标,但是将来肯定还会有更多的省市加入到禁止转基因的行列中来。不过,反过来也是对的,那就是一些地方也可以明确规定,欢迎转基因产品可以在本地种植、销售、使用。关键在于这个选择权是交给自己,当然,在程序上来说,这种“意见”应该交给地方各级人大来讨论决定,而不是政府出台文件。
笔者以为,在转基因的问题,与其僵持下去,还不如采用这种“求同存异”的方式,你接受的尽管去吃、去用、去种,我不接受的,你也不能强迫我、哄骗我、诱使我去尝试。
两方阵营应该把火力和焦点放在科技领域去证实或者证伪转基因的安全性,而不是把争议停留在各种转基因的花絮事件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