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吉林)培训班开班

明确保护任务提升执法能力

—— ——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吉林)培训班开班


为普及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现代种业发展,8月20-21日,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在长春举办了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吉林)培训班开班,对吉林省各地区的种子管理部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及育种研发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培训。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周云龙、吉林省农委副巡视员吴国良出席开班仪式。

周云龙指出,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开始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该项制度的实施,规范了植物新品转让、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行为,对于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市场,调动育种者的育种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育种者与生产者合作共赢,促进农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十分迅速,2014年全年共接受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772件,总受理量达到13483件,居世界第二位。

吉林省是育种大省,育成品种多,是农业部开展品种权执法工作的重点区域。1999年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正式实施时,吉林省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申请量连续四年排在全国第一位,远远超过其他省份,近几年吉林省申请量增幅不大。选择在吉林举办新品种保护培训班,一方面希望进一步提升科研教学、种子企业单位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种子管理部门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知识,提升品种权执法能力和水平。

周云龙强调,农业部对植物新品种保护、DUS测试和种子管理工作十分重视,并将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工作统一到农业部种子管理局,新品种保护工作将成为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种子管理部门要重视植物品种权执法,加强品种保护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维权执法水平和效率。要统筹安排好区试品种的DUS测试工作,协调处理好标准样品的收集、保存、利用和命名工作,保证审定品种和绿色通道企业品种DUS测试工作有序顺畅进行。

吴国良代表吉林省农委对培训班的举办表示祝贺。他说,我国建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以法律制度将公平竞争的机制引入种子领域,使育种单位和种子企业在激烈的种子市场竞争中,根据市场规律和法规规定进行优化组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有效地促进种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吴国良希望学员们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通过系统学习,能够正确理解、准确掌握植物新品种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及农业部有关规定,全面掌握申报植物新品种权和查处植物新品种假冒侵权案件的程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查处假冒侵权案件的技能与水平,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秩序。

培训班上,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的专家们分别就国内外植物新品种保护概况、相关法律法规、DUS测试、申请实务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吉林省睿志律师事物所黄宝昌律师利用真实执法案例详细阐述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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