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前化肥库存再销售将征税

有消息称,供销总社农资局及行业协会组织了会议,与国家税政司、关税司、国家货物和劳务司交流后,最终的反馈是:8月底前形成的化肥旧库存如果在9月1日以后销售将全额征收13%增值税;9月1日起出口报关开始征收13%增值税,暂无返税说。

(责任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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