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聪大使在《禁止生物武器公约》2015年专家会上的发言

主席先生:

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对你担任会议主席表示衷心祝贺。我相信,你丰富的外交经验将引导会议取得积极、有益的成果。中国代表团将全力支持你的工作。

主席先生,

生物科技的飞速发展在给人类健康与社会发展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风险和挑战,使生物安全问题在本世纪更加凸显。

第一、生物科技谬用风险增加。当前生物科技发展已驶入“快车道”,新技术、新手段不断涌现,研究领域不断扩展。随之加速累积的生物科技谬用风险,给生物科技利用的美好前景带来了潜在隐患。

第二、生物技术南北鸿沟持续扩大。发展中国家生物技术研究起点低、底子薄、发展晚,与发达国家在生物技术设备条件、人员素质与研发能力等方面差距不断拉大,南北技术能力失衡日益加剧,发展中国家正成为生物安全的“薄弱地带”。

第三、大规模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大规模传染病是人类健康与全球安全、稳定的严重威胁。近年来,SARS、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症疫情接连爆发,凸显在全球化背景下大规模传染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第四、生物武器威胁阴魂未散。公约核查议定书的长期缺失,生物科技手段的日新月异,生物防御技术的两用性特点,使得生物进攻能力研发行为更加秘密、隐蔽,生物武器这一“恶灵”仍有可能重现人间。

主席先生,

面对上述风险和挑战,各缔约国围绕公约第七次审议大会确立的生物科技发展、国际合作、国家履约与应对违约国际援助四大议题,进行了深入而有益的探讨。努力促进公约在消除生物武器、防止生物武器扩散、促进生物技术和平利用与交流转让、维护全球生物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中国代表团认为,应坚持“平衡、合作、互助、公平”的生物安全理念,切实加强公约有效性和权威性,打造全球生物安全命运共同体。

“平衡”即是要秉持发展和监管并重,降低生物科技谬用风险。生物科技不断发展,对生物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支持缔约国根据本国国情加强生物安全能力建设,提高两用性生物科技管理水平与透明度,建立生物科技谬用风险评估体系与预警机制,开展相关科研人员生物安全教育。中国也支持各国分享生物风险管理的有益经验,及时评估生物科技发展对公约影响,确保公约实施跟上生物科技发展的步伐。

“合作”即是要打破南北隔阂,使生物科技发展惠及广大缔约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生物安全是共同安全,一国生物科技能力不足,全球生物安全体系都将受到影响。中国代表团呼吁缔约国积极履行公约第十条,摈弃双重标准和歧视性做法,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对生物技术、材料和设备的合理需求,提高缔约国履约能力,推动公约健康、持续发展。中方反对利用技术优势,打着“合作”旗号,攫取他国生物信息和资源。

“互助”即是要妥善应对生物安全事件,及时开展相关国际援助。中国代表团支持缔约国根据公约第七条规定,开展国家援助,主张缔约国在其他缔约国面临包括指称使用生物武器等违约危险时,应缔约国请求提供援助。支持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在应对大规模传染病疫情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上述国际组织可根据其职能,在卫生及人道主义领域,向有实际困难的缔约国提供帮助。

“公平”即是要尊重各国权益与国情,建立公正合理、有效可行的公约遵约机制。中国代表团支持各缔约国在渐进与自愿基础上根据本国国情加强国家履约。中方始终认为谈判达成包括核查机制在内的、全面加强公约有效性的议定书,是公约框架下的最佳遵约机制。调查指称使用生物武器复杂敏感,应严格遵循公约相关规定,即缔约国可根据公约第六条向安理会提出控诉,由安理会决定启动并主持调查。同时,缔约国应对传统生物武器威胁保持警惕,加强公约与联合国1540委员会等有关机制的合作,防范生物武器扩散与生物恐怖主义。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支持公约宗旨和目标,高度重视生物安全。中国本着全面、认真履约的精神,按时提交建立信任措施材料,建立了涵盖公约各方面的立法体系和有效的国家履约机制。在国家总体安全观指导下,中国正着手加强生物安全顶层设计,开展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生物领域国际合作,向有需要的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援助与人员培训。今年1月中法合作的中国首个生物安全4级实验室在武汉竣工,目前正处于总体调试阶段。中方将在有关认证完成后及时提交宣布。自去年以来,中方还积极提供资金、物资、技术及人员支持,帮助西非国家抗击埃博拉疫情。

主席先生,

公约作为国际军控与防扩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受住了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为维护世界和平、安全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70周年,也是公约生效40周年,公约第八次审议大会也将于明年召开。各国应抓住机遇,进一步提高公约普遍性和有效性,更大程度发挥公约作用。

中国代表团愿以务实和建设性的姿态参加本次会议,与各方就有关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共同推动此次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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