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对切实做好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

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还专门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8月19日,国家粮食局办公室紧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5〕6号),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露天储粮数量居高不下,过夏粮油防汛、防火和虫霉防治任务繁重,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的情况尚未根本好转,有的地区和单位对安全生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仍然有漏洞。为此,要求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都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上来,采取切实措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彻底整治当前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从天津“8·12”事故和粮食行业发生的事故中汲取沉痛教训,全面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尤其要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要在去年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对外包作业、登高作业、烘干作业、进出仓作业、粉尘清理、用电管理、露天储粮、危仓老库等建立分类台账,对隐患逐项登记,落实专人负责治理,并跟踪整改的情况直至隐患排除、销号。

二要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严格按照《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使用药剂。储粮化学药剂的运输、装卸、存放、保管、报废及使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做到专仓储存、专人管理、专账记载、标识醒目,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等规定。要定期开展药剂专用库房巡查和药品盘点,尤其是要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做到分类存放。要坚持储粮化学药剂保管与使用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并经常性对其进行储粮化学药剂基本知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药剂管理和使用安全。

三要强化防火防汛等工作,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当前汛期尚未结束,要继续密切关注台风、强降水、雷暴等强对流天气可能对粮食企业带来的影响,不能有任何松懈,同时也要防止秋季来临后天干物燥可能引起的火患发生。秋粮收购在即,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秋粮收购前的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确保相关器材设备性能状态安全可靠。当前粮食库存高企,收购启动后,进出仓作业频繁,对于潜在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绝不可轻视。各地粮食企业务必对此高度警惕,要制定全面细致的收购作业方案,严格规范进出仓作业管理,在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做足安全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现场负责交通疏导、作业监护,确保收购有序、作业安全。

通知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不得有丝毫麻痹大意。各级粮食部门和广大粮食企业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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