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定的种子 种子经营 推广与试验有何区别
发表日期:2015-08-21 02:36AM 阅览次数:
根据《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 品种审定过程中的品种试验必须在农业管理部门的统一组 织下,在规定的生态类型区、选定的试验点进行,并有试验 面积限制;试验品种也不得在非试验区域的柜台上公开销售。
对此类问题,农业部曾作过明确答复:“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第2 条第2 款的规定,示范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一 种形式,种子示范是种子推广的一个环节。以‘示范用种’ 的名义销售种子的,应当认定为经营、推广行为”。可见,示范应当是在品种审定后、大面积推广前的一种活动,并非当事人所认为的属审定前的一种试验活动。
在市场上公开大量销售未经审定并发布公告的主要农 作物品种并公开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显然违反种子法的规 定,应当受到处罚。 (尔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