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粮食产能建设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专家解读①
加强粮食产能建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所长 王东阳
我国是一个有着10多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粮食问题始终是国计民生中的头等大事。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连续十一年增产,综合生产能力迈上6亿吨新台阶,为维护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大局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近年来,在消费带动和国内外粮价倒挂的影响下,我国出现了粮食增产、库存增加、进口同时增多的新情况,同时又面临着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封顶、生产成本“地板”抬升、资源环境“硬约束”加剧等新挑战,粮食生产发展空间受到多重挤压。未来我国粮食生产是否能够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势头,直接关系到国家现代化能否稳步进行。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作为首要前提,坚守耕地红线,做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稳定提升粮食产能,确保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夯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础,并把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首要任务。这需要从我国粮食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加以认识。
从粮食需求看,按其用途可分为口粮用粮、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及种子用粮;按其品种属性可分为谷物、豆类和薯类。据中国农科院食物政策创新团队分析测算,到2020年,我国人均500公斤粮食消费必不可少。
首先,人口总量及其营养需求是粮食消费的基础,经济增长、收入提高促使人们改善生活,减少口粮、增加动物性食物消费。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自然增长速度持续下降,今后按千分之五的人口自然增长率计,预测2020年我国人口总数将增至14.09亿人。若未来10年我国经济增速保持在7%左右,到2020年我国人均GDP将达到1.1万美元,结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1》提出的热量、蛋白质等营养素摄入推荐量,参考该发展时段日本、我国台湾等地的食物结构,预测到2020年我国人均肉、奶、水产品、蛋类消费量将分别增至75.5公斤、40公斤、44公斤、21公斤,折合人均饲料粮298公斤。依据《中国住户调查年鉴》,2013年我国人均口粮消费为148.7公斤,按照能量替补属性,人均新增的动物食品消费还可节省8.7公斤的口粮消费,届时我国人均口粮消费量将降至140公斤,人均口粮与饲料粮两项合计为438公斤,人均饲料用粮是人均口粮的2.1倍。
其次,粮食间接消费还应考虑工业用粮。近些年来,我国工业用粮稳定在1亿吨左右。经济增长新常态下,若我国工业用粮保持在当前水平,预计到2020年我国人均工业用粮为70公斤左右。
第三,因进口粮食不需要考虑种子用粮,将上述人均口粮、饲料粮与工业用粮预测值加总,估算出到2020年我国人均粮食需求量为508公斤,粮食总需求量为7.16亿吨。若未来我国粮食进口1亿吨(含大豆),国内粮食产能则需达到6.16亿吨,这时纳入国内粮食生产所需的种子用粮,按其占国内粮食总产比重近10年来的平均4.6%计,由此推算出到2020年我国粮食总产能需达到6.41亿吨(人均粮食产量454.9公斤)。
与2014年我国粮食总产6.07亿吨(人均粮食产量443.8公斤)相比,未来6年我国粮食总产年均增长需达到567万吨,与过去10年年均增长1368万吨相比较,今后粮食生产增速将有所放缓。
从种植结构调整上看,近年来我国南方稻作双季改单季、水稻面积不断减少,华北因为地下水漏斗治理,小麦播种面积减少。一些地方兴起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为扩大经营规模流转承包地,致使生产成本上涨而减少种粮面积甚至放弃种粮。种植面积是确保粮食产出的基础,产能建设是确保粮食安全的核心。在市场导向下,农业转方式的政策指向如果不是以稳定粮食面积为前提、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为要求,我国粮食产出势必出现萎缩,改革开放后我国历经两次农业丰收后因调减粮食而引致的供求失衡,已有前车之鉴。在种植面积不稳、投入下降、国际低粮价冲击等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必须直面未来粮食生产发展的新挑战新问题,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稳定提升粮食产能,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未来我国粮食总产增加,必须切实保住粮食耕地、粮食播种面积,培肥地力,改良技术,提升单产。据测算,从2003年至2014年,我国粮食单产每亩从288.8公斤提升至359公斤,年亩均增加6.4公斤。若今后6年单产增速保持不变,到2020年粮食单产应达到397.4公斤,方可实现粮食总产6.41亿吨的目标,但仍需维持粮食播种面积10753.2万公顷(16.13亿亩),考虑到粮食复种因素,粮食耕地则必须保持在12亿亩以上。这就要求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播种面积16亿亩以上的底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有地种粮。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下,耕地占用及流转加快,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还必须做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尽快研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二要增强粮食产出能力,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什么是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就是土壤性能好,能灌能排,农业机械进得去、出得来,其地块规模、建设要求能够适应机械化专业化作业。综合研究表明,到2020年我国高标准农田应建成8亿亩,包括高产田、中产田两大类型,其产出目标应分别达到亩产量500公斤、450公斤左右,在干旱、半干旱、湿润地区还应下设不同产出档次及其投资标准和建设要求;在地块规模上,南方最小地块不低于10亩、北方不低于30亩。农田灌溉保证率在90%以上。工作推动上应以地方农业部门为主导,整合相关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及配套农网林网建设。通过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产出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可以说,高标准农田是我国农业农村最宝贵最大的一笔优良资产,是确保国人衣食无忧的根基所在。
三要强化粮食生产供给,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粮食生产基地是我国粮食生产能力最强、产出最为集中的区域,这些地方不仅能够满足区域内粮食自给,每年还能调出大量商品粮外销,在我国粮食生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据测算,2013年全国粮食主产区占全国粮食总产的比重由71%提高到76%,主产区的粮食增产份额占到了全国粮食总增产的88.7%。为此,要进一步发挥粮食主产区比较优势,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先在东北、黄淮海和长江中下游等水稻、小麦主产区,建成一批优质高效的粮食生产基地,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实行优质优价。通过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推广绿色增产模式,实现大面积均衡增产。引导农民创新创业,分享粮食全产业链发展中的储运、加工及营销增值收益。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国家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项目投入要向主产区倾斜,使农民种粮不吃亏;通过财政转移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奖补力度,保证其人均财力水平逐步达到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使地方抓粮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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