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全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隶属关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级 别:副厅级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农业机械化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依法监督实施。

(二)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补贴机具目录和组织开展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

(三)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编制广西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负责农业机械化重点科研项目的论证、申报和实施;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与更新,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四)拟订农业机械化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及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

(六)负责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农业机械化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实施和监管。

(七)预测全区农用柴油需要量,参与农用柴油供应和价格政策的协调;负责农业救灾柴油指标及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管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机使用管理和驾驶操作等各类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九)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农业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处、监督管理处、科教质量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7号

邮 编:530023

电 话:0771-5626453

传 真:0771-5664870

E -mail:gxnj@gx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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