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假冒“隆平206”案件后记

近期安徽省宿州市的一起种子侵权纠纷闹得沸沸扬扬,笔者了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详情见上周日(8月2日)微信《正牌的种子经销商故意卖假种,涉及179户农民被逮捕》),目前几位当事人已被逮捕,作为某位当事人的朋友,提出些个人看法,抛砖引玉,希望对种业的健康发展尽点微薄之力,如有不妥或者异议,请诸位斧正。
首先笔者对事件的态度明确,支持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的企业与个人。种业有其特殊性,种子是有生命力的商品,从播种到收获中间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使得种业经营比其他行业有更大的风险。
大家算笔账:以玉米种子为例,一袋一亩地种子的零售价大约在50-60元,这袋种子的成本包括品种权费、制种成本、各级经营企业营运费用、三级乃至四级经营者基础利润、转商报废成本、冷库费用、物流费用、包装费用,这些费用作为业内人士大家都很清楚。
但是这袋种子并不是卖给农户利润就到手了,必须等到农户收到平均产量以上才算落袋为安。农户的种植过程其实很复杂,面临很多风险,天气多变,有着高温、低温、风雨、旱涝等复杂因素;有的农户管理到位,有的则粗放;有质量合格的农化产品也有不合格的农化产品。
农户作为个体通常是弱势群体,其实作为群体是最强势群体,一旦出现减产甚至绝收,大多数情况下农户都是去找种子经营者。目前农业保险赔付比例非常低且手续繁琐,一亩地基本产出约1000元以上,如果出现大问题,种子经营者的利润,与风险相比那是杯水车薪。说到底,种业经营本身就是高投入、高风险、低回报行业,不信看看中国500强里有几个做种业的?
回到本案例。首先报道中称,套包的假冒种子(我们暂且不说是否劣质)利润相较于正品要高。利润是现代企业追求的根本目标,试想在安徽宿州光彩城为什么有那么多经营散装种子的企业能生存甚至做得风生火起?
因为农民要!
这些年“隆平206”品种在复杂天气下表现出抗逆性强、稳产性好、棒形好看且出籽率高等优点,加上隆平高科在推广过程中做了大量的技术服务与宣传,使得这个产品深得农户信赖。
不过对于农户来说,光彩城里不少做散籽生意的企业提供的种子这些年整体表现也不错,农户比较满意,于是组团采购,可以看出农户需要优质且低价的品种!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这种经营行为是违法的。笔者从事种子推广多年,从东北到黄淮海再到长江流域,每个生态区都有类似的市场,要么直接卖散籽,要么卖套牌经营,更恶劣的是贩卖套包种子,其影响极其恶劣。如果作为合法品种权单位的根本利益得不到保障,以后哪个企业还有动力去进行科研投入而且是大资金的持久投入,再加上品种审定制度,整个投资回报周期非常长,最终种业将陷入停滞甚至倒退,粮食安全得不到保障。
法律没有对购买假冒伪劣种子的农户进行任何处罚,只处罚经营者,那么对于种子公司来说,只能通过合理引导让农户购买正品种子。
另外,品种推广本身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一个好的品种研发出来,企业高价买到手里,并不是立刻就能赚钱,甚至还不一定赚钱。
一个品种的推广过程需要大量试验示范,需要选择好的代理商,需要业务人员顶着风吹日晒下乡镇下田做技术指导、开观摩会,需要对品种质量进行严格把握,需要对市场进行严格管控。好品种不等于好产品!好产品不等于卖得好!卖得好不等于赚到钱!
县级批发商面临这么多不确定性存在,在选择公司时有些无所适从。国内大的种子公司(主要是上市公司)就那么几家,代理商也不知道这个品种能不能推得好,于是他们中的一部分不坚定者就选择了套牌,于是就出现了如此多的侵权套牌制假案例,从经济学上说就叫劣币驱逐良币。
面对这种现状,我认为首先执行法律法规是基础,种子公司提高认识是关键。对于一个品种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合适的品种推广到合适的区域让合适的代理商去经营再交给合适的农户按合适的田间管理方式种植,说起来似乎都比较拗口,做起来肯定非常难。
但是真正有价值的公司和个人会赢得市场认可的,无数案例可做证明,既然我们选择了种业,静下心来,认真去做,行业才会迎来健康与可持续发展。有点使命感,多点责任心,多点技术服务,其实种业经营也就不难了。希望笔者的朋友能完成自身的蜕变,做一个对种业有意义的企业! (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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