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标所完成2015年农业部第三季度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工作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2015年7-9月,农业部组织开展了第三季度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本次监测进一步扩大监测参数和范围,共监测了31个省(区、市)151个大中城市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4大类产品86个品种近100个参数。按照农业部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部署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关于开展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5〕1号)的总体安排部署,质标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于2015年8月4日至7日深入重庆市、渝北区、铜梁县等地开展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三季度种植业产品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在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的配合下,对重庆市、渝北区、铜梁县的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了随机抽样。抽取番茄、叶用莴苣、豇豆、蕹菜、大白菜、辣椒、葱、姜、蒜、香菇、平菇、双孢蘑菇、茶树菇等蔬菜样品120个,葡萄、桃和西瓜等水果样品45个。此次例行监测抽样工作,质标所领导高度重视,并做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农产品质检中心严格按照农业部例行监测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抽样计划,科学、公正地做好例行监测工作,圆满完成了抽样工作。
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政府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的开展为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了解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规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确保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开展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可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把好生产经营关。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约束作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对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